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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05:地产融资最新放款通道整理

西政资本 西政资本 2020-10-28

本文为西政资本原创,转载需经授权

专业文章链接1. 20200530交流会:地产项目收并购模拟清算实操分享与实务研讨2. 百强开发商三四线城市项目的前融策略3私人金主的地产短拆过桥业务4有限合伙逐渐取代地产基金5. 地产前融:明股实债放款架构、抵押登记、收益支付与退出安排

目录

一、银行及信托委托贷款

二、通过金交所放款

三、通过AMC放款

四、通过合伙企业放款(明股实债)

五、股交所可转债

六、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

七、结论




笔者按: 

自2020年4月份以来,市面上的资金越来越多,优质房企的融资成本持续下降。非持牌类资金机构目前面临着两大难题,一是钱多却找不到好的项目;二是有钱、有项目却投放不了。从市场的情况来看,当前除了常规的明股实债类融资架构外,其他可用的放款通道越来越少。为便于说明,笔者就当前地产融资可用的放款通道做详细梳理,其中通道所涉合规问题需重点注意,亦欢迎读者与笔者交流和探讨。



一、银行及信托委托贷款

受地产金融的严监管影响,各银行的支行、分行涉房融资的审批权限上移,额度亦明显收缩;地产信托方面,额度管控更加严格,涉房产品数量在银保监会2020年5月8日发布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后出现明显回落。在当前两会重申房住不炒的基调下,银行、信托机构的放款通道越来越紧,即便可操作也基本要求单一机构作为投资人。以信托委贷为例,当前更多地是要求非房主体作为融资主体,当然通道费也相对较高。

二、通过金交所放款

(一)金交所定向融资计划放款

1.项目公司在金交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,单一机构资金认购该定向融资计划,其中可设置受托管理人(也可不设置),负责相关投后管理及费用的收取;

2.定向融资计划的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项目开发;

3.特别注意,投资人为单一机构资金,优选底层为国企性质的项目公司;

4.资金流向:投资人账户——交易所结算账户——项目公司账户。

(二)金交所债权投资计划放款

1.中介机构与融资方签订《融资顾问协议》或授权委托书,对融资方和融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,出具尽职调查报告;

2.项目公司在金交所发行债权投资计划,单一机构认购该债权投资计划;

3.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项目开发;

4.特别注意,投资人为单一机构资金,优选底层为国企性质的项目公司;

5.资金流向:投资人账户——交易所结算账户——项目公司账户。

(三)金交所资产权益转让放款

1.提供底层材料、摘挂牌企业信息、土地购买合同等,转受让方签署资产权益转让协议;

2.资金机构为开发商提供资金XX个月,到期转让方回购或设置连带责任担保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;

3.特别注意,资金需为单一机构资金。

三、通过AMC放款

(一)直接放款给地产项目公司

1.地产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人/原债权人与其股东或关联方或可控制主体(建议为非国企)之间设计一笔应收债权,地产项目公司将该应收账款转让给AMC,单一机构资金从AMC处认购该应收债权。

2.地产项目公司作为原债权人,对到期回购该债权承担担保责任,并以其名下土地作为抵押担保。

(二)间接放款给项目公司

1.关联方或股东或可控制主体与项目公司形成债权,具体可通过签订买卖协议再补充发货收货单等方式实现,流水需及时处理,但需注意开票和报税的问题。

2.建议关联方或可控制主体(债权转让方)等尽量选择非国企,以便于操作。债权转让方将对地产项目公司的应收转让给AMC,AMC转让给资金方。

注意事项:

1.通过AMC放款的实质为资金方不直接放贷给融资方,而是通过AMC购买一笔融资方作为债务人的债权,债权中附带抵押权,可以把AMC理解为银行委贷角色。

2.以上架构可通过AMC办理代持抵押。

3.特别注意,资金不能是募集资金。

四、通过合伙企业放款(明股实债)

目前越来越多的机构通过搭建合伙企业的方式进行放款,并进行明股实债的相关操作,若当地国土部门不接受非金融机构或合伙企业作为抵押权人,则在代理抵押层面则可通过与地方AMC合作进行办理。具体操作层面可参阅西政资本公众号2020年5月22日发布的《地产前融:明股实债放款架构、抵押登记、收益支付与退出安排》一文相关内容。

五、股交所可转债

1.投资人层面,不接受个人投资人作为投资主体,亦需进行资金归集。目前实操中有通过委托投资方式进行操作,亦有借用资管计划通道进行操作的,是否选用主动管理会导致支付不同比例的通道费,且资管计划均需遵守分散投资的规定;

2.按照目前的操作,对于发债主体通常有成立至少1年以上的要求;

3.需注意的是,4月份流传的证监会《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可转债业务有关事项的函》(清整办函〔2020〕30号),明确发行人需为区域股交所挂牌的股份公司,且不允许股交所作为通道,要求停止为房地产、类金融、异地企业及有限公司、城投公司、政府融资平台等主体发行可转债等等。虽然该文件未正式印发,但是有些区域已经开始按照该政策执行,该文件亦反映出一定的监管风向。

4.目前部分区域股交所可操作可转债模式,但是相对比较谨慎。不过该模式在放款通道以及办理抵押方面具备优势。

六、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

除此之外,目前亦有部分网络小贷公司亦可作为放款通道,通常通过线下签署合同。出于形式合规的需要,通道方需通过签批制进行相关审批流程,但资金成本不得超过年化24%,且无法配置杠杆。

七、结论

因监管的问题,2020年的地产融资放款通道且用且珍惜。

更多融资项目的交流和合作欢迎联系西政财富和西政资本。


西政投资集团业务介绍


一、地产全产业链融资1.拿地前融(土地款融资)2.城市更新项目融资(含列入计划前的融资)3.项目开发及经营类融资(含流贷、经营性物业、ABS类产品贷款)4.保理或供应链融资
二、财富管理1.高净值客户服务:资产配置与税收筹划服务2.理财师服务:销售产品定制与代理收款服务3.机构服务:产品销售及金融外包服务三、财税和跨境业务1.地产收并购、金融产品设计及税收筹划服务2.资金出入境及跨境投融资服务PS:非常欢迎同行加入我们的互动交流群,因群成员人数已超过自行加入的限制,请添加西政资本的微信号XZ-ziben,由该公众号邀请您加入互动交流群。业务联系人:刘宝琴电话:0755-86556896手机:13751178868(微信同号)邮箱:xizhengtouzi@163.com转载请联系微信:XZ-zib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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